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
乙类非处方药
颗粒剂(冲剂)
口服
清热解毒,宣泄肺胃。用于小儿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鼻塞、咽痛、流涕、口渴、咳嗽、汗出
开水冲服。1岁以下,3克/次;1~3岁,6克/次;4~6岁,9克/次;7岁以上,12克/次;一日3次
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咳嗽、喉痒、流清涕、咽不红。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5.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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