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避孕
在月经周期的第一天,即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开始服用本品。按照箭头所指的方向每天约同一时间服1片本品,连续服21天,随后停药7天,在停药的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盒。
通常在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开始几个周期时会出现一些轻度的反应,如恶心、头痛、乳房胀痛以及在月经周期中出现点滴的出血。一些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呕吐、情绪抑郁;不能耐受隐形眼睛;阴道分泌物改变;各种皮肤不适(如皮疹);体液潴留;体重改变;过敏反应;性欲改变。这些反应与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关系既未被确认也未被否认。 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族病史,特别注意检查血压。 2.连续服用本品3个月以上,应去医院进行检查。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3.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盒药前还不会结束。 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 a)肯定的静脉血栓家族病史、延长固定术、外科手术(尤其是腿部外科手术)或外伤、肥胖(体重指数超过30kg/m2 )。 b)吸烟(年龄超过35岁,每日吸烟>20支)、异常脂蛋白血症、肥胖(体重指数超过30kg/m2 )、高血压、心脏瓣膜疾病、动脉纤维性颤动、肯定的家庭病史。 c)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尿毒症综合征,慢性肠炎性疾病(克隆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d)高血脂患者。 5.出现下列情况应当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听力或视觉障碍、持续血压升高、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房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6.漏服处理 a)如果漏服在12小时之内,避孕效果不会降低。一旦想起立即补服,并在常规时间服用下1片。如果漏服超过12小时,避孕效果可能降低,可以按以下的建议进行漏服处理: *漏服发生在第一周 在您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药片(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在常规时间服下一片药。随后的7天应同时采取屏障避孕(如避孕套),漏服的前7天内有性生活,则有妊娠的可能性。漏服的药片越多,距停药期越近,妊娠的危险越高。 *漏服发生在第二周 在想起时立即补服,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然后按常规时间服用剩下的药片。如果在漏服药片前的7天连续正确服药,不用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如果在漏服药片前的7天没有连续正确服药,或漏服超过一片,在接下来的7天建议同时采用屏障法避孕。 *漏服发生在第三周 方法一:在想起时立即补服,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在常规时间服用剩下的药片。一旦本盒药服完,立即开始服用下一盒,因此其间无停药期。在第二盒药服完之前可能没有撤退性出血,但是服药期间可能有点滴性出血或突破性出血。 方法二:也可停止服用本盒药,停药7天(包括漏服药片的那天),然后继续服用下一盒。 如果妇女漏服药片,并在停药期无撤退性出血,则应考虑妊娠的可能性。 b)发生呕吐时的处理 如果在服药的3-4小时内呕吐,药物的活性成份可能还未被完全吸收。这如同漏服一片药。因此按“漏服了如何处理”部分处理或遵医嘱。如果不想改变正常的服药顺序,可从下一盒中服用多余的药片。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下述任一情况者禁用: 有或曾有血栓(静脉或动脉)、栓塞前驱症状(如心绞痛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存在一种严重的或多个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的危险因子、伴血管损害的糖尿病、严重高血压、严重异常脂蛋白血症、已知或怀疑的性激素依赖的生殖器官或乳腺恶性肿瘤、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有或曾有严重肝脏疾病、肝脏功能未恢复正常、不明原因的阴道出血、已妊娠或怀疑妊娠、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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