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 3.泌尿系统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淋病。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 3.泌尿系统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淋病。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西酸舒他西林
1.过敏反应:斑丘疹、荨麻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剥脱性皮炎及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消化道反应:腹泻、稀便、恶心、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等。 3.思睡、镇静、疲劳,不适及头痛等。 4.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液系统异常。 5.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胆红素增高。 6.偶见间质性肾炎。 7.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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