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癫痫的加用治疗。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身发作的部分性癫痫的加用治疗。
化学名:为2,3:4,5-双-0-(1-甲基亚乙基)-β-D吡喃果糖氨基磺酸酯,分子式:C12H21NO8S,分子量:339.36。
推荐剂量一般从每天0.5~1mg/kg开始,每周或每2周增加每天每公斤体重0.5~1mg,逐渐增至每天每公斤体重4~8mg,逐渐增量可减少不良反应,并可更好地使剂量个体化,小儿加量速度可适当快些。此药半衰期小儿较***短,两者分别为15~20小时和20~30小时,肝药酶诱导剂可加速代谢。 儿童:儿童用药的剂量尚无一致意见。可从每日12.5-25mg开始,逐步增加剂量,维持量为每日100mg,分次口服。 在12岁及12岁以下儿童中应用本药的经验较少。
过敏应:有致药物性皮疹者[898]。 消化系统:恶心、食欲不振。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头昏、乏力、疲劳、嗜睡烦躁交替、无法入睡、感觉异常、情绪不稳、易怒、忧郁、焦虑、注意力受损、语言障碍、失语、淡漠、定向力障碍、记忆力低下、遗忘、反应迟钝、攻击行为、意识模糊、思绪迟缓、思维异常、眼球震颤、视觉异常、复视、味觉倒错、听觉过敏、四肢麻木、共济失调、体重减轻、体重增加。有发生少汗症出汗减少)和高热,口服有致小儿反复发热[1435][1436]。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纳差、胃部不适、厌食。CPK升高。 泌尿系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服用时请勿将片剂拈碎,服用本药时不受进食的影响。 包括本药在内的抗癫痫药物应逐渐停药,以使癫痫发作频率增高的可能性减至最低。在临床试验中,每周减量100mg/日。某些病人在无并发症的情况下,停药过程可加速。 原型托吡酯及其代谢产物的主要排泄途径为肾脏清除,肾脏清除的能力与肾脏的功能有关,而与年龄无关,伴有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达到稳态血浆浓度的时间可能需10-15天,而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只需4~8天。与所有患者一样,剂量调整应根据临床疗效进行(如对癫痫发作的控制、副作用的发生),并且需了解对于已知有肾脏损害的患者,在每个剂量下达到稳态血浆浓度的时间均需延长。 由于血液透析可清除血浆中的妥泰,因此在进行血液透析期间应将本药的日剂量补充至原日剂量的1.5倍,在进行血液透析的开始和结束时,补充剂量应分次服用。根据所使用的透析设备的特点,补充剂量可能有所差异。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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