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耳炎、结膜炎、疮疖、脓肿。
甲类非处方药
散剂
口服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耳炎、结膜炎、疮疖、脓肿。
口服。未满1岁半包;1~2岁1包;3~5岁1包半;6~8岁2包;9~12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 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 渗出性多形红斑 、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 血小板减少症 及 再生障碍性贫血 。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 及 血红蛋白 尿。缺乏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 黄疸 。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 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 血尿 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 间质性肾炎 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 腹泻 、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 多形红斑 、剥落性皮炎、大疱表皮松懈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 粒细胞缺乏症 、再生障碍性 贫血 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5.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6.治疗中注意(1)全血象检查;(2)定期尿液检查;(3)肝、肾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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