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乙类非处方药
颗粒剂(冲剂)
口服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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