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甲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表现为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诊断为“漏证”,辨证属血热证,症见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粘稠,夹有少量血块,伴有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
赤芍、益母草、三七、仙鹤草、地榆(炒炭)、蒲黄(炒炭)。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14天一疗程,或中病即止。
暴崩下血者非本品适用范围。因肿瘤、节育器、外伤及全身出血性疾病所致的子宫异常出血非本品适用范围。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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