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耳鸣遗精、口干咽燥。
甲类非处方药
丸剂
口服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耳鸣遗精、口干咽燥。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1.孕妇慎服。 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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