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拔罐可使皮肤出现各种各样不同的反应,主要是颜色与形态的变化。常见的皮肤反应有潮红、紫红或紫黑色瘀斑(这种现象称之为“罐斑”),小水泡、水气状、出血点、血泡等,这些现象均属拔罐的正常治疗反应,在反复治疗期间会渐渐消失,故不足顾虑。 ●阳证、热证、实证一般多呈鲜红色瘀斑。 ●阴证、寒证、血瘀证多呈紫红色、暗红色瘀斑。 ●寒证、湿证皮肤多呈水泡或水气状(罐内壁出现水洙)。 ●热毒炽盛的患者皮肤常出现出血点或血泡。 ●慢性病变或虚证的患者皮肤多呈潮红或淡红色。 ●虚证的患者皮肤常无瘀血现象或虽有轻度的潮红,但起罐后很快消失。 ●拔罐后无明显罐斑反应,局部皮肤没有瘀血现象,或虽有轻度的潮红,但起罐后很快消失,恢复皮肤原来的颜色,一般多提示无病或病情不重。 ●在连续拔罐的过程中,罐斑颜色逐渐变浅或减少,说明病情逐渐减轻或病已接近痊愈:反之,如皮肤上所呈现的罐斑颜色逐渐变深或增多,说明疾病的病情加重。因此在临床上可根据罐斑的变化,判断病情的转归与预后。 ●拔罐后皮肤出现的水泡或血泡,轻者不必处理,待其泡壁,挤出泡内液体,2—7天即可自行愈合。严重者第二日泡内可能又有液体渗出,重复上述方法处理即可。
拔罐器比较安全,但在下述情况,不宜应用本法: 1、高热、抽抽搐和痉挛发作时,不宜拔罐。治疗癫痫,应在其间隙期使用。 2、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慎用拔罐,更不宜刺络拔罐,以免引起大出血。 3、有严重肺气肿的病人,背部及胸部不宜拔罐,更忌用大号罐或负压吸拔。 4、心力衰竭或体质虚弱者,不主张用拔罐治疗。 5、骨折病人,在骨折未完全愈合前,不可拔罐,以免影响骨折对位及愈合。急性关节韧带扭伤者,亦应预先作仔细检查,如韧带已发生断裂,不可贸然拔罐。 6、皮肤有溃疡、破裂处,不宜拔罐。在治痈疖或其他急性感染时,拔罐要严格掌握时机,在脓未成熟的红、肿、热、痛期,病灶拔罐必须慎重。面部疖肿,禁忌拔罐,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局部不明的肿块,亦不可随意拔罐。 7、孕妇之腰骶及腹部不宜拔罐。 8、三岁以下儿童慎用拔罐。 9、疑难病症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拔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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