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C 氟康唑胶囊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 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球孢子菌病。   (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预防念珠菌感染的治疗。   (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品牌:齐鲁
    • 适用名称:【齐鲁】氟康唑胶囊(12粒装)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299
    • 药品规格:50毫克×6粒×2板/盒
    •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在售商家
该商品暂无商家在售
  • 说明书
  • 产品属性

    甲类非处方药

  • 剂型

    胶囊剂

  • 使用方法

    口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 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球孢子菌病。   (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预防念珠菌感染的治疗。   (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主要成份

  • 用法用量

    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

  •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肝毒性 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2)过敏反应 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 注意事项

    1 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本品。 2 哺乳期的使用: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 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 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药物相互作用:在一试验中,氟康唑使服用华法令的健康男性志愿者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虽变化幅度小(12%),仍建议对同时使用氟康唑和香豆素类药物病人的凝血酶原时间进行严格监测。 氟康唑能延长磺酰脲类药物(氯碘丙脲、优降糖、吡磺环己脲、甲苯磺丁脲)在健康志愿者中的血清半衰期。糖尿病患者可以同时服用氟康唑和口服磺酰脲类药物,但应对发生低血糖的可能有所警惕。 在一试验中,服用氟康唑的健康志愿者在同时服用多剂氢氯噻嗪

  • 禁忌

  • 产品描述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湘)经营性-2016-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湘B2-20160089|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4301000107016(1-1)| 湘公网安备:3019002000253号

特别声明:本站与医药、健康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长沙永玲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湘ICP备140024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