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甲类非处方药
干混悬剂
口服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口服,成人一次0.25g(2袋),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32袋),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8袋)。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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