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
口服,一次1~2片,必要时可重复。日剂量不超过8片。
本品为非吗啡类强效镇痛药。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受体。无致平滑肌痉挛和明显呼吸抑制作用,镇痛作用可维持4~6小时。可延长巴比妥类药物麻醉持续时间。与安定类药物同用可增强镇痛作用。具有轻度的耐药性和依赖性。
偶见出汗、恶心、呕吐、纳差、头晕、无力、思睡等。罕见皮疹、心悸、体位性低血压,在病人疲劳时更易产生。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 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3.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 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但不能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 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只能短期使用。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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