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型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然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甲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型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然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200mg的力平之微粒化胶囊每日仅需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大多在停药后可逆转(详见警告部分)。 其它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 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 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 有报道偶见过敏性肌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阳光或人工紫外线下后,仍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 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使用注意事项: 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和采用其它方法治疗。 一些病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1、在治疗的最初 12个月,每隔3个月检查转氨酶浓度:2、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禁止使用: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肝功能不全者 肾功能不全者(详见警告部分); 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类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性反应; 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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