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用于进行性肌萎缩、脑出血后遗症、心功能不全、心肌疾患及肝炎等的辅助治疗。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胞嘧啶核苷三磷酸二钠三水物。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用量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1.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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