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乙类非处方药
乳膏剂
外用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mg,醋酸曲安奈德1mg,硫酸新霉素3千单位。
1.药理: 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在4mg/L浓度时可抑制大部分真菌生长,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 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也可抑制 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 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醋酸曲安奈德具有外用糖皮质激素的抗炎、抗过敏及收缩血管的作用。 硫酸新霉素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棒状杆菌属有良好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等肠 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对各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等活性差,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菌等对本品耐药。细 菌对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间有部分或完全交叉耐药。 2.毒理:对兔和小鼠皮肤粘膜无刺激作用。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并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本品成分过敏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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