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皮肤露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癖.股癣、手足癣症。
乙类非处方药
乳膏剂
口服
用于皮肤露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癖.股癣、手足癣症。
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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