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干皮症、鱼鳞病等。
乙类非处方药
软膏剂
外用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皮肤角化症,手足皲裂,干皮症、鱼鳞病等。
尿素作为外用药,无毒无刺激无致敏性,具有抗菌作用,使细菌和真菌生长受阻;并可止痒和促进肉芽生长。尿素还具有使角质蛋白溶解变性,增进角质层水合作用,显著增加皮肤角质层的含水量并提高角质层的水份保持(而皮肤的柔软性又主要取决于其含水量)能力,从而使皮肤柔软防止皲裂。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皮质功能亢进证,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儿童长期使用可抑制生长和发育。出现上述情况严重者应及时停用,并及时就医。 外涂每日2次涂于患处。对顽固性皮肤病患者需长期治疗时,则可用药5日停药2日,反复应用。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并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后应拧紧瓶盖,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禁用于患有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同时对本品过敏者也禁止使用。在使用本品时,应详细阅读本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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