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于抑郁症伴有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心脏病病人。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可用于抑郁症伴有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心脏病病人。
氟伏沙明。
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皮肤-多汗;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其它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luvox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
抑郁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老年人常规用量一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有报告应用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癫。同时应用影响
本品禁与单氨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如为不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如为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本品禁用于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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