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乙类非处方药
丸剂
口服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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