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乙类非处方药
丸剂
口服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龙胆草、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尚不明确。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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