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气雾剂
外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1.避免撞击、受热和防火。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避免接触眼睛、口腔和鼻内。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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