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乙类非处方药
溶液剂(含山梨醇)
口服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本品含盐酸赖氨酸(C6H14N2O2?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用温开水稀释后服用。
该产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机体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代谢;维生素B12是体内合成DNA的重要辅酶。三药合用具有一定协同作用。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按推荐剂量服用,如需增加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当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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