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动态 > 法规文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药品试行标准转正有关事宜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管[2013]3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药品试行标准转正有关事宜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管[2013]37号

浏览量:176次2013-11-19 09:31: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开展药品试行标准的转正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部分药品试行标准的转正工作,但仍有部分试行标准没有完成转正审查,一些品种甚至尚未申

推荐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湘)经营性-2016-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湘B2-20160089|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4301000107016(1-1)| 湘公网安备:3019002000253号

特别声明:本站与医药、健康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长沙永玲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湘ICP备140024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