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扬子江
规格:0.1克×7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71
生产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对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品牌:扬子江
规格:10mg*16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6198
生产企业:江苏扬子江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1.空腹整粒吞服,不得嚼碎或掰开服用。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初始剂量为20mg/次,最大剂量为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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