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迪沙
规格:20毫克×12片×3板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792
生产企业: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一次10~20mg,一日2次
品牌:迪沙
规格:2.5mgx12片/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148
生产企业:迪沙药业集团山东迪沙药业
用法用量:1 治疗高血压的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 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观测后,可更快地开始剂量调整。 2 治疗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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