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丰海
规格:0.1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4885
生产企业: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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