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可必特
规格:2.5毫升×10支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50296
生产企业:勃林格殷格翰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通过合适的雾化器或间歇正压通气机给药。以下推荐剂量适用于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的青少年: 急性发作期:大部分情况下1个小瓶即治疗剂量能缓解症状。对于严重的病例1个小瓶治疗剂量不能缓解症状时,可使用2个小瓶药物进行治疗,但病人须尽快看医生或去就近的医院就诊。 维持治疗期:每天3-4次,每次使用1个小瓶即可。
品牌:可必特
规格:2.5毫升×10支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00608
生产企业:勃林格殷格翰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通过合适的雾化器或间歇正压通气机给药。 以下推荐剂量适用于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的青少年: 急性发作期: 大部分情况下1个小瓶即治疗剂量能缓解症状。对于严重的病例1个小瓶治疗剂量不能缓解症状时,可使用2个小瓶药物进行治疗,但病人须尽快看医生或去就近的医院就诊。 维持治疗期: 每天3-4次,每次使用1个小瓶即可。 使用说明: 本品只能通过合适的雾化装置吸入,不能口服或其他途径给药。 1.按生产厂商要求或在医生指导下准备雾化器以加入雾化吸入剂。 2.从药品条板上撕下一个小瓶。 3.用力扭顶部,打开小瓶。 4.将小瓶中的药液挤入雾化器药皿中。 5.安装好雾化器,按说明书用药。 6.雾化器使用完毕后,应按生产厂商说明书要求,弃去雾化器药皿中剩余药液并将雾化器清洗干净,以备下次使用。 由于本品不含防腐剂,因此,为避免药物被细菌污染,在药瓶打开后应立即使用,每次吸入治疗时应使用一新的小药瓶是非常重要的。已开瓶的或有破损的药瓶应丢弃,不宜使用。 特别应提醒使用者注意的是:不要把本品与其它药品混在同一雾化器中使用!
品牌:可必特
规格:2.5毫升×10支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20544
生产企业:SCS Boehringer Ingelheim Comm.V
用法用量:本品可通过合适的雾化器或间歇正压通气机给药。以下推荐剂量适用于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的青少年: 急性发作期:大部分情况下1个小瓶即治疗剂量能缓解症状。对于严重的病例1个小瓶治疗剂量不能缓解症状时,可使用2个小瓶药物进行治疗,但病人须尽快看医生或去就近的医院就诊。维持治疗期:每天3-4次,每次使用1个小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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