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拜新同
规格:30毫克×7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040031
生产企业:德国拜耳(北京)
用法用量:
品牌:拜新同
规格:30毫克×7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080091
生产企业: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减少用药剂量。 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 1.高血压: 拜新同30mg片剂 一次30mg(一次1片),一日1次 拜新同60mg片剂 一次60mg(一次1片),一日1次 2.冠心病: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拜新同30mg片剂 一次30mg
品牌:拜新同
规格:30毫克×7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50160
生产企业: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剂量,可在3天内将硝苯地平的用量从10-20mg调至30mg/次,一日3次。 4.在严格监测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据心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制情况,每隔4-6小时增加1次,每次10mg。
品牌:拜新同
规格:30毫克×7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30332
生产企业:Bayer Pharma A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0mg,一日1次。本品口服时应整粒吞服,不得嚼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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