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0.25克×6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78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起杀菌作用。对多数B-内酰胺酶稳定,许多产青霉酶和头孢菌素酶菌株仍对本品敏感。头孢克肟在体外和体内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革兰氏性阴性杆菌如流感杆菌(包括产酶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酶株)、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淋球菌(包括产酶株)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头孢克肟在体外对肺炎球菌、副流感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多杀巴斯德菌、普罗威登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粘质沙雷菌、异型枸橼酸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其临床有效性尚未确立。本品对葡萄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药代动力学:口服本品后约40%-50%吸收。口服后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2-4小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70%。表观分布容积为0.11L/kg。半衰期为3~4小时。口服后体内分布良好,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24小时内约20%给药量经尿排出。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150毫克×12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79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 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 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0.25克×12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81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0.25克×6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81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0.25克×12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80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疾病,服用前用水分散后口服直接吞服。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g。(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3)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0.25克×6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80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150毫克×6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79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0.25克×6片 (新包装)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81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
品牌:贝得药业
规格:0.15克×10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79
生产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 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 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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