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哈药
规格:1克×10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925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成人一次1.2g.一日3-4次.疗程10-14日.取本品一次用量溶于50-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30分钟. 小儿每次每公斤体重30mg.一日3-4次. (新生儿每日2-3次)
品牌:美好西林
规格:1克×10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610
生产企业: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先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并在4小时内用完. 成人:常规剂量为每日4-6g.分次静脉滴注.病情严重时可增加剂量.每日最大量为12g. 儿童:常用量常规剂量为每日50-200mg/kg.分次静脉滴注.
品牌:美好西林
规格:0.5克×10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610
生产企业: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先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并在4小时内用完. 成人:常规剂量为每日4-6g.分次静脉滴注.病情严重时可增加剂量.每日最大量为12g. 儿童:常用量常规剂量为每日50-200mg/kg.分次静脉滴注.
品牌:哈药
规格:0.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927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用法用量: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 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 mg/kg。 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品牌:哈药
规格:1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927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用法用量: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 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 mg/kg。 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品牌:哈药
规格:2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927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用法用量: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 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 mg/kg。 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品牌:辰欣
规格:40毫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22
生产企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一次4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专用溶剂注入冻干粉小瓶内,禁止用其它溶剂溶解。本品溶解后必须在2小时内使用,推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品牌:中诺
规格:0.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268
生产企业: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供肌肉注射时,每0.5g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肌肉注射成人一日4~6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8g,分2~4次给药,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2g。小儿体重40kg以下者,每6小时按体重给予12.5~25mg/kg,体重超过40kg者予以成人剂量。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者每12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6小时按体重25mg/kg。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应用大剂量,以防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发生。
品牌:中诺
规格:1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268
生产企业: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供肌肉注射时,每0.5g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肌肉注射成人一日4~6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8g,分2~4次给药,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2g。小儿体重40kg以下者,每6小时按体重给予12.5~25mg/kg,体重超过40kg者予以成人剂量。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者每12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6小时按体重25mg/kg。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应用大剂量,以防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发生。
品牌:星昊
规格:0.1毫克×10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74
生产企业: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0.25~0.5g,一日2~3次,每日总量为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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