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科伦
规格:1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0244
生产企业: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一日2~6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3g,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治疗无并发症的肺炎链球菌肺炎或急性尿路感染,每12小时1g。 新生儿日龄小于等于7日者每12小时50mg/kg,出生大于7日者,每8小时50mg/kg。治疗脑膜炎患者剂量可增至每6小时75mg/kg,均以静脉给药。 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l/分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血清肌酐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1次剂量。
品牌:科伦
规格:1克×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0244
生产企业: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一日2~6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3g,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治疗无并发症的肺炎链球菌肺炎或急性尿路感染,每12小时1g。 新生儿日龄小于等于7日者每12小时50mg/kg,出生大于7日者,每8小时50mg/kg。治疗脑膜炎患者剂量可增至每6小时75mg/kg,均以静脉给药。 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l/分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血清肌酐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1次剂量。
品牌:华北制药
规格:0.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0666
生产企业: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一日2~6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3g,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治疗无并发症的肺炎链球菌肺炎或急性尿路感染,每12小时1g。 新生儿日龄小于等于7日者每12小时50mg/kg,出生大于7日者,每8小时50mg/kg。治疗脑膜炎患者剂量可增至每6小时75mg/kg,均以静脉给药。 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l/分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血清肌酐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1次剂量。
品牌:威奇达
规格:0.2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949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g用3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静脉滴注:可将1.5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g。对于细菌 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 时间间隔 >20 0.75-1.5g 每8h 10-20 0.75g 每12h <10 0.75g 每24h 对于进行透析的患者,透析结束时,应再给予单剂量0.75g。
品牌:国大生物
规格:50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841
生产企业: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使用时每支加1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10~20 g或隔日20 g,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1~2 g,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20 g。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早期诊断是重要的,而且一旦确诊,应尽早使用降钙素治疗。每日20 g皮下或肌肉注射,持续2~4周;然后每周三次20 g,维持6周以上;这取决于病人的反应。
品牌:通用同盟
规格:20毫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596
生产企业: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1.静脉注射:本品80~100mg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缓慢静脉点滴,毎日1次,疗程视病情而定,一般为4~6周,慢性重型肝炎,疗程为8~12周。 2.肌内注射:本品40mg,用0.9%氣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用于肌内注射,毎日2次
品牌:河北华民
规格:1.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624
生产企业: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g用3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静脉滴注:可将1.5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g。对于细菌 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 时间间隔 >20 0.75-1.5g 每8h 10-20 0.75g 每12h <10 0.75g 每24h 对于进行透析的患者,透析结束时,应再给予单剂量0.75g。
品牌:海口
规格:1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890
生产企业: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一日2~6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3g,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治疗无并发症的肺炎链球菌肺炎或急性尿路感染,每12小时1g。 新生儿日龄小于等于7日者每12小时50mg/kg,出生大于7日者,每8小时50mg/kg。治疗脑膜炎患者剂量可增至每6小时75mg/kg,均以静脉给药。 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l/分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血清肌酐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1次剂量。
品牌:海口
规格:0.7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952
生产企业: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g用3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静脉滴注:可将1.5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g。对于细菌 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 时间间隔 >20 0.75-1.5g 每8h 10-20 0.75g 每12h <10 0.75g 每24h 对于进行透析的患者,透析结束时,应再给予单剂量0.75g。
品牌:海口
规格:1.0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955
生产企业: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g用3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静脉滴注:可将1.5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g。对于细菌 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 时间间隔 >20 0.75-1.5g 每8h 10-20 0.75g 每12h <10 0.75g 每24h 对于进行透析的患者,透析结束时,应再给予单剂量0.7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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