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罗欣
规格:0.125克×24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974
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品牌:罗欣
规格:25mgx100片/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513
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品牌:罗欣
规格:0.1克×3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637
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以阿奇霉素颗粒剂治疗感染性疾病,使用方法为:将本品适量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摇匀后口服。其疗程及用量如下: 儿童:体重 年龄 服用方法 15kg以下 1~3岁 每日单次口服0.1g,连续服用三天。 15~25kg 3~8岁 每日单次口服0.2g,连续服用三天。 26~35kg 9~12岁 每日单次口服0.3g,连续服用三天。 36~45kg 13~15岁 每日单次口服0.4g,连续服用三天。 成人: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 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进行一般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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