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葵花牌
规格:0.3克×12片×4板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003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
品牌:葵花牌
规格:12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082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品牌:葵花牌
规格:10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815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品牌:葵花牌
规格:0.5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2099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品牌:葵花牌
规格:0.25克×6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030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品牌:葵花牌
规格:1克×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68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
品牌:葵花牌
规格:50毫克×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3132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丙酸酯的十二烷基硫酸盐,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可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抑制。本品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
品牌:葵花牌
规格:0.4克×36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3865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5粒,一日4次。
品牌:葵花牌
规格:0.125克×6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889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药理作用头孢克洛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它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本品对某些细菌的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对本品是敏感的。体外和临床研究已证实本品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抗菌活性: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本品对抗甲氧西林钠的葡萄球菌无效。革兰氏阴性菌:流感嗜血杆菌(仅针对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毒理研究尚无本品的遗传毒性、致癌性和对生育力影响的研究资料。小鼠、大鼠和白鼬生殖毒性试验结果表明,在给药剂量达推荐人用最高剂量的3-5倍(按体表面积计算)时,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但是由于动物试验并不能完全对临床用药的结果进行预测,所以孕妇仅在确实需要时才能服用本品。
品牌:葵花牌
规格:30毫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521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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