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顺峰
规格:10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361
生产企业: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品牌:顺峰
规格:5毫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19
生产企业: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品牌:顺峰
规格:6毫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843
生产企业: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品牌:顺峰
规格:60毫升:1.5克×1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308
生产企业:广东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kg)首日第2~5日15~250.2g顿服0.1g顿服26~350.3g顿服0.15g顿服36~45
品牌:顺峰
规格:10g/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269
生产企业:广东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必要时予以封包。
品牌:顺峰
规格:1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208
生产企业: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皮肤外用。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一日1~2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品牌:顺峰
规格:10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18
生产企业: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品牌:顺峰
规格:6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275
生产企业: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品牌:顺峰
规格:20克×1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450
生产企业: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品牌:顺峰
规格:60ml/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329
生产企业:广东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两茶匙(10毫升)。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两茶匙(10毫升)。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一茶匙(5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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