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凯因
规格:10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31
生产企业: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 1.慢性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 2.慢性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 3.尖锐湿疣:推荐剂量为每次100-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个月为一疗程。 4.毛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次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l~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 5.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300-900万国际单位,治疗三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 6.淋巴瘤(囊泡性):推荐剂量为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根据不同患者的耐受性,酌情将剂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900~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8一12周为一个疗程。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这一剂量应持续治疗至少12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同时配合光化疗可提高疗效。 7.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1800万国际单位,如有可能将剂量逐渐增加至3600万国际单位,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应持续维持此疗法。当反应稳定后剂量改为每次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 8.恶性黑色素瘤:推荐剂量为每次900~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直至出现疗效,然后进行持续治疗,每次注射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I、Ⅱ期恶性黑色素瘤手术切除后,使用本品进行辅助治疗可降低复发率。
品牌:荷普
规格:0.2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390
生产企业: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一般情况,一次剂量5mg/kg静脉滴注,一日3次,隔八小时滴注1次,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连续给药7天。 注射液的配制法 每瓶(含阿昔洛韦0.259)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然后每瓶加100ml平衡液稀释,用前临时配制。
品牌:凯因
规格:30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31
生产企业: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 1.慢性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 2.慢性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 3.尖锐湿疣:推荐剂量为每次100-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个月为一疗程。 4.毛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次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l~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 5.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300-900万国际单位,治疗三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 6.淋巴瘤(囊泡性):推荐剂量为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根据不同患者的耐受性,酌情将剂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900~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8一12周为一个疗程。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这一剂量应持续治疗至少12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同时配合光化疗可提高疗效。 7.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1800万国际单位,如有可能将剂量逐渐增加至3600万国际单位,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应持续维持此疗法。当反应稳定后剂量改为每次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 8.恶性黑色素瘤:推荐剂量为每次900~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直至出现疗效,然后进行持续治疗,每次注射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I、Ⅱ期恶性黑色素瘤手术切除后,使用本品进行辅助治疗可降低复发率。
品牌:凯因
规格:500万单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31
生产企业: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 1.慢性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 2.慢性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 3.尖锐湿疣:推荐剂量为每次100-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个月为一疗程。 4.毛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次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l~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 5.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300-900万国际单位,治疗三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 6.淋巴瘤(囊泡性):推荐剂量为3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根据不同患者的耐受性,酌情将剂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900~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8一12周为一个疗程。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这一剂量应持续治疗至少12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同时配合光化疗可提高疗效。 7.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1800万国际单位,如有可能将剂量逐渐增加至3600万国际单位,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应持续维持此疗法。当反应稳定后剂量改为每次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 8.恶性黑色素瘤:推荐剂量为每次900~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直至出现疗效,然后进行持续治疗,每次注射1800万国际单位,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I、Ⅱ期恶性黑色素瘤手术切除后,使用本品进行辅助治疗可降低复发率。
品牌:悦康
规格:1.0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012
生产企业: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一日2~6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3g,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治疗无并发症的肺炎链球菌肺炎或急性尿路感染,每12小时1g。 新生儿日龄小于等于7日者每12小时50mg/kg,出生大于7日者,每8小时50mg/kg。治疗脑膜炎患者剂量可增至每6小时75mg/kg,均以静脉给药。 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l/分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血清肌酐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1次剂量。
品牌:悦康
规格:1.0克×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012
生产企业: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一日2~6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3g,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治疗无并发症的肺炎链球菌肺炎或急性尿路感染,每12小时1g。 新生儿日龄小于等于7日者每12小时50mg/kg,出生大于7日者,每8小时50mg/kg。治疗脑膜炎患者剂量可增至每6小时75mg/kg,均以静脉给药。 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值超过424μmol/L(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l/分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血清肌酐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1次剂量。
品牌:华北
规格:0.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0653
生产企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2~4支),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4~8支),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12支),一日最高剂量为14g(14支)。 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 mg/kg。 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品牌:中诺
规格:0.5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627
生产企业: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2~4支),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4~8支),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12支),一日最高剂量为14g(14支)。 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 mg/kg。 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品牌:利君
规格:0.25克×10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118
生产企业: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治疗特定病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时,推荐剂量为每日 500 mg,单次静脉内给药,至少2日。静脉给药后需继以阿奇霉素口服序贯治疗,每日 500 mg(即 250 mg两片)给药1次,静脉及口服共计疗程7-10日。由静脉给药改为口服的时间应由医生根据临床疗效来判断。 本品治疗特定病原体引起的盆腔炎性疾病时,推荐剂量为每日 500 mg,一日一次,静脉内给药,1-2日后继以阿奇霉素口服序贯治疗,每日 250 mg给药1次,静脉和口服总疗程7日。何时改为口服由医生根据临床疗效来判断。若怀疑合并厌氧菌感染者,需加用抗厌氧菌药物。 肾功能不全: 对于肾功能损害(GFR ≤80 mL/min)的患者,建议无需调整剂量。GFR 10~80 mL/min的患者中平均AUC0~120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似,而GFR [10 mL/min的患者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升高35%。重度肾损害的患者应慎用阿奇霉素 (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 。 肝功能不全: 肝损害的患者中阿奇霉素的药代动力学尚未确定。对于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尚无剂量调整的建议(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肝功能不全)。 无需根据年龄或性别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 本品给药的浓度和速度:药液浓度为 1mg/ml 时,滴注时间应为 3 小时或浓度为 2mg/ml时滴注时间应为1小时。本品不能静脉推注或肌肉注射。 根据国内临床试验结果,本品静脉滴注不宜过快,每500mg/500ml 滴注时间以 4 小时为宜。 准备静脉给药的溶液的方法: 溶解 药品原液的准备:向 500 mg希舒美® (注射用阿奇霉素)瓶中加 4.8 ml 灭菌注射用水,振荡直至药物完全溶解。因希舒美® (注射用阿奇霉素)为真空包装,建议使用标准的 5 ml 注射器 (非自动的) 以确保准确抽取 4.8 ml 灭菌注射用水。使每毫升溶液中含 100 mg 阿奇霉素。该溶液在30℃(或 86°F)以下可保存24小时。 胃肠道外给药在使用前须用肉眼观察是否有颗粒状物,如溶液中有明显的颗粒物,应将药物溶液丢弃。 使用前按以下方法将药液进一步稀释 稀释 将 5 ml 的100 mg/ml 阿奇霉素溶液加入以下任何一种溶液中,溶液的量应适当,制备成1.0-2.0 mg/ml 的阿奇霉素溶液。 生理盐水 (0.9% 氯化钠) 1/2 生理盐水(0.45% 氯化钠) 5% 葡萄糖溶液 乳酸钠林格氏溶液 5% 葡萄糖 + 1/2生理盐水(0.45% 氯化钠) 含 20mmol/l 的氯化钾 5% 葡萄糖乳酸钠林格氏溶液 5% 葡萄糖 + 1/3 生理盐水(0.3%氯化钠) 5% 葡萄糖 + 1/2 生理盐水(0.45%氯化钠) Normosol®-M5%葡萄糖溶液 Normosol®-R5%葡萄糖溶液 如果使用Vial-Mate 药物溶解装置,请参考Vial-Mate®的组装和溶解说明。 [u]最终输液浓度(mg/mL)[/u] [u]稀释液的量(mL)[/u] 1.0 mg/mL 500 mL 2.0 mg/mL 250 mL 建议 500mg 本品按以上方法稀释后的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本品不能静脉推注或肌肉注射 其他静脉内输注物、添加剂、药物不能加入本品中,也不能同时在同一条静脉通路中滴注。
品牌:普生
规格:10毫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703
生产企业:武汉普生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静脉注射,按体重一日0.1~0.4mg/kg;儿童3岁以下按体重一日0.05~0.1mg/kg;3-10岁按体重一日0.1~0.2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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