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齐鲁
规格:10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136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品牌:齐鲁
规格:0.125克×12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218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 1、成人:每次1片(0.25g)每天一次 2、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每次1片(0.25g)每天一次 3、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每次半片(0.125g)每天一次 4、儿童,体重<20kg 通常年龄<5岁:关于此组病人,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情况才可使用。 5、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 6、皮肤感染,推荐疗程: (1)足癣(趾间,跖/拖鞋):2至6周 (2)体癣,股癣:2至4周 (3)皮肤念珠菌病:2至4周 (4)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 7、毛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头癣:4周。头癣主要见于儿童。 8、甲真菌病:对于大多数患者,治疗疗程为6-12周 9、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 10、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
品牌:齐鲁
规格:0.25克×12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61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kg) 首日 第2~5日15~25 0.2g顿服 0.1g顿服26~35 0.3g顿服 0.15g顿服36~45 0.4g顿服 0.2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品牌:齐鲁
规格:50mgx6粒/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299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
品牌:齐鲁
规格:0.125克×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01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2~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1次。小儿(6个月~12岁)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2次;急性鼻窦炎:按体重一次7.5mg/kg,一日2次。
品牌:齐鲁
规格:50毫克×10片/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00104
生产企业:富山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用法用量: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孟肾炎、膀肤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 OOmg,饭后口服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领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对干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品牌:齐鲁
规格:50毫克×6粒×2板/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299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一次服。
品牌:齐鲁
规格:1毫克×20片×10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808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3mg。不论是急性还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起始剂量均应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应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第三天应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体情况作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2-4mg。剂量超过一日二次,一次5mg,并不比较低剂量更为有效,而且会引起锥体外系症状。由于剂量超过一日二次,一次8mg的安全性尚未研究,所以使用时不应超过此剂量。当需要增加镇静作用时,可加服苯二氮卓。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肾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利培酮。
品牌:齐鲁
规格:2毫升:20毫克×5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213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品牌:齐鲁
规格:0.5毫升:20毫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213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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